丈夫阿华婚后出轨并与情人育有一女,妻子阿芳提起刑事自诉,指控丈夫犯重婚罪,但法院驳回了她的起诉。一审法院认为,有配偶者出轨并与他人婚外生子并不足以构成重婚罪,只有当出轨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时,才能认定为重婚罪。阿芳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从法律条款来看,婚外生子并不等同于重婚罪,没有生子也不等于没有犯重婚罪。这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阿芳还提供了丈夫与情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其中二人多次以夫妻相称。然而,法院认为这些证据不足以证明阿华与情人同居并达到周围人相信他们是夫妻的程度。法院更看重的是周边人群是否认为他们是夫妻,而不是他们之间的称呼。
目前全国婚姻登记系统已经联网,在已婚情况下几乎不可能再与他人领证结婚。因此,判断是否重婚主要看是否存在事实上的重婚。根据法院的说法,这个标准是亲朋好友和邻居是否认为他们是夫妻。
报道显示,阿华否认公开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声称只是为了陪伴孩子。这引发了一些疑问:如果他们私下以夫妻名义生活但对外不承认,是否就不算重婚?此外,即使是在情人家陪伴孩子,也属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范围,为何不算事实上的重婚?
婚外包养情人及非法同居能否认定为重婚确实有一定难度,需要仔细甄别。此案中,阿华是否长时间与情人同居,以及他是否在情人处承担丈夫角色,报道并未明确说明。
丈夫婚外生子侵犯了妻子的合法权益,违背了夫妻互相忠诚的义务,妻子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此案引发争议的原因在于许多网友不理解为何需要周边人群确认是否存在事实上的重婚。而且,城市生活中邻居可能是陌生人,他们的说法是否重要、可信也值得商榷。
法律应当保护夫妻双方的权益,阿芳作为受害方,虽然有权提出离婚并在财产分配上主张更多份额,但最终能得到多少损害赔偿仍不确定。报道细节不足,让人觉得阿芳的合法权益未得到充分维护,感到不公平。
媒体或权威部门有必要公布更多详情,解答公众疑虑,缓解焦虑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