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一度期待的贷款利息及相关费用可以抵扣增值税,但这一期望未能实现。8月11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及其向贷款方支付的相关费用,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这意味着明年增值税法实施后,贷款利息及相关费用将维持现状,对应的进项税额仍然不允许抵扣。此外,《条例意见稿》明确这项规定后,短期内贷款利息及相关费用抵税改革可能不会再推出。
增值税是中国第一大税种,覆盖国民经济所有行业和全链条,涉及面广、影响大。财政部数据显示,2024年增值税收入约6.57万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38%。为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去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在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了纳税人的进项税额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六种情形,其中早先曾列入公开征求意见稿中的“购进贷款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在最终增值税法中被删除。因此一些市场人士乐观认为,2026年1月1日以后接受贷款服务拿到专票就可以抵扣进项税。然而,这一猜想最终落空。作为增值税施行最重要的配套法规,《条例意见稿》已经明确贷款利息及相关费用不得抵税。
这与现行规定一致。根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具体的税务实践中,购进的贷款服务及其相关费用的进项税额是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中,增值税应纳税额是由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因此,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越多,相应增值税应纳税额越低,税负越轻。若购进贷款服务及相关费用纳入进项税额抵扣范围,对企业而言,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配置效率。不过这项改革推进从全球来看也面临不少难点。
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表示,中国不允许贷款服务进项税额抵扣,主要是因为贷款服务更多地被认为是一种终端消费,而非用于生产经营过程中投入。另外,如果允许购进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抵扣,可能会导致一些企业通过贷款服务来进行税收规避。
世界各主要国家对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存在差异,德国等国家允许,而在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国家则不被允许。采取何种方式主要取决于各国经济政策、税制结构、征管环境和金融监管实践的具体情况。
施正文认为,企业购进贷款服务是为了生产服务,属于中间环节,从增值税理论来说,贷款服务等进项税额应该允许抵扣。但在当前财政收支矛盾较大、财政收入增长乏力的情况下,若允许贷款利息及相关费用抵税,将造成明显财政减收,预计减收几千亿元。考虑到财政可承受能力,这项改革短期恐怕不会推出,未来考虑多重因素可能适时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