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公安部网安局披露了两起网络造谣案例。
在云南玉溪,一名网民在网络平台发布了一段视频,视频中一名男子面部朝下躺在草地上。发布者称该男子没有生命气息且被他杀。经属地公安机关核查,事发时段辖区内并未发生相关警情。随后,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视频发布者朱某某进行调查。经查实,视频中的男子正是朱某某本人,其为吸粉引流、博取网络关注故意摆拍不实视频并发布至网络平台。目前,朱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另一案例发生在山东枣庄。网民张某某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并配文“枪战一死一伤”,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当地居民恐慌。经调查,视频内容实际为警察出警调处纠纷,现场并未看到有人持有枪支及人员伤亡。张某某因发布虚假信息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
网警提醒广大网民要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虚假信息、低俗信息,遇到涉及网络谣言的不良信息,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并提供相关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