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72岁的老中医在给一位80后的女患者针灸、把脉治疗后,告诉她被鬼附身,并以驱鬼为名对她进行了猥亵。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作出了一审民事判决,判令老中医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1950年出生的徐某某在一家医院担任理疗科医生。2023年4月,杜女士因身体不适到徐某某所在的医院接受针灸治疗。一次针灸后,徐某某要求给她把脉,并告知她身上有一个女鬼,需要用九根缝衣针驱赶。杜女士因此感到极度恐惧和精神恍惚。随后,徐某某以治疗为名对杜女士进行了猥亵。
警方传讯时,徐某某承认了自己的猥亵行为。虽然他在2023年5月18日被给予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但由于他已超过70岁,未实际执行拘留。杜女士因遭受强制猥亵和精神恐吓,连续几晚做噩梦,无法正常生活,精神状况恶化,需要家人照料。她在某医院精神科就诊后,被诊断为复发性抑郁障碍,中度发作,建议积极治疗。
徐某某辩称其所有行为都是正常的诊疗行为,不存在性骚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徐某某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中医师,应当知晓基本的医生执业操守和中医诊疗方式。如果需要对病人隐私部位进行诊疗,不仅需取得患者同意,还应有相同性别的医护人员在场陪同。徐某某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公众对中医“望闻问切”诊疗手段的认知。结合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法院认定原告主张的性骚扰事实存在可能性较大,徐某某在诊疗过程中触碰原告隐私部位的行为构成性骚扰,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徐某某除书面赔礼道歉外,还需支付杜女士治疗费10332.16元、律师费7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