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甘肃庆阳市宁县盘克镇36岁的邓建国因在网上反映儿子学校校服存在质量问题,被宁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为由行政拘留七天。事后,邓建国提起行政诉讼,庆阳中院二审认定宁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违法,认定事实证据不足,依法应予以撤销。由于案涉拘留决定已经执行完毕,无撤销必要,但警方需承担7天拘留的国家赔偿3237.08元。
邓建国通过社交平台表达对校服质量的不同意见,只要不涉及造谣和诽谤等违法行为,就属于正常的社会监督范畴,受到法律保护。事实上,庆阳市质量计量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涉事服装厂制作的夏季校服棉含量不达标,且校服标签标注成分与检验报告不符。因此,邓建国对校服质量问题的质疑有相应的事实基础,并非无事生非,不应被拘。
邓建国因被拘留导致情绪崩溃、夫妻关系破裂(2024年1月离婚)、失去工作,并被诊断为抑郁症。法院判决表明,对当事人的拘留处罚缺乏充分证据。此外,庆阳市市场监管局在2024年3月通报,兆春服装厂因“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被责令整改;庆城县法院也认为该厂制作的校服存在质量问题。然而,一审法院在2024年7月仍驳回了邓建国的诉讼请求,其中缘由值得反思。
这起事件与之前“男子因12字跟帖评论被拘留”的案例性质相似,都因为针对相关事务的质疑而被拘,涉及权力滥用,正名之路艰难。这类事件提醒基层执法必须慎重,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不能随意对当事人加以处罚,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频繁发生此类事件不仅损害个体权益,还会影响执法机关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