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天津河西区水岸公馆小区的一楼住户在半夜砸掉自家门墙,用砖砌墙将一楼大堂圈为私人面积,增加了约两百平方米。物业表示已知晓此事,具体情况待管家说明。
这起事件表面上是邻里纠纷,实际上揭示了公共空间治理中的法律执行困境和基层治理漏洞。事件发生在2025年8月13日凌晨0:25,地点位于天津河西区水岸公馆天涛园1号楼一楼。一楼住户砸掉自家门墙后,连夜用砖砌墙将约200平方米的大堂圈占,通道被压缩至仅1米宽。业主刘先生提供的规划图明确标注该区域为“架空自行车库”,属于公共性质。保安劝阻无效后报警,民警到场调解未果。砌墙方声称持有产权证,但拒绝向业主展示,引发真实性质疑。
此次事件还存在安全隐患。被封区域疑似为消防通道,若属实则违反《消防法》第28条(禁止占用疏散通道)。此外,业主指出担架无法通过,极端情况下可能延误生命救援。物业夜班人员仅回应“大堂被封”,拒提供管家联系方式,推诿称“事发北苑,我在南苑”。业主群内调侃:“一楼有8个蹲位的厕所,怎么不一起围了?”折射出管理上的荒诞。
从法律角度看,该区域属于公共配套设施,归全体业主共有。《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公共部分归业主共同所有,个人无权独占。即便购房款含公摊费用,也不赋予单个业主处置权,否则侵犯其他业主共有权。擅自占用公共区域,《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禁止损害业主共同利益。堵塞消防通道(若属实),《消防法》第28条规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违者可罚200-2000元。伪造产权证明(若查实),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业主可以通过行政投诉和司法诉讼维权。向房管局举报要求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63条责令拆除,并对个人处1000-1万元罚款。拨打96119举报消防隐患,若核实通道被堵,消防部门可强制拆除。集体诉讼方面,业主委员会或受影响业主可起诉要求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立即拍摄现场视频、调取物业监控,并复印城建规划图作为核心证据。业委会牵头,若物业不作为,由业委会书面要求整改,否则可解聘物业。向街道办提交联名信,启动行政调解程序,虽无强制力,但可形成舆论压力。
深层次反思发现,违法成本过低是原因之一。当前对侵占行为罚款上限仅1万元,而天津该区域市价达600万元,利益驱动远高于惩罚力度。监管链条断裂也是问题所在。物业缺位,本例中物业“装聋作哑”,因无执法权而推责,未履行制止义务。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导致维权无门。产权证明乱象也需关注,砌墙方声称有产权证,若属实则暴露不动产登记漏洞;若造假则需追查伪造链条。
重建公共空间的“法治围墙”需要法律刚性执行、物业问责机制和业主权利觉醒三力合一。对恶意侵占适用顶格处罚,探索刑事立案可能性。将公共区域维护纳入物业信用评级,倒逼主动管理。推动业委会覆盖率提升,通过集体行动捍卫共有产权。正如网友讽刺:“按这逻辑,明天是不是能把电梯也改成自家书房?” 公共空间的尊严,终需制度与共识共同浇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