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食堂员工4年侵占40万元肉制品 11人获刑!近日,四川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校园食品领域职务侵占犯罪案件。在四年的时间里,某小学11名食堂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食堂优质肉制品,涉案金额高达40万元,最终分别获刑。
法院查明,2025年9月至2024年12月11日,被告人阿某等11人在担任某小学食堂员工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食堂优质肉制品,用于自食或销售,涉案金额达40万元。法院认为,阿某等人作为该小学食堂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予惩处。
根据各被告人参与犯罪的时间不同,法院依法作出九个月至二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判决,并判处罚金十万元至十三万元不等。此外,扣押在案赃款40.2万余元,并将价值1848元的77斤排骨返还被害单位。
此次庭审特别邀请了全县各乡镇中小学校长等教育工作者旁听。法院表示,此案的公开审理及组织特定群体旁听,旨在释放司法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蚕食校园营养经费行为“零容忍”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