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婚后发现妻子双子宫只有1个肾。
江西南昌县的罗先生曾在社交平台上称,前妻结婚时隐瞒了先天性双子宫加单侧肾缺失。考虑到因结婚导致家庭困难,其要求前妻返还部分黄金彩礼。法院一审判决女方返还4万元和一枚钻戒,罗先生感到不满提起上诉。8月18日,记者从当事人罗先生处获悉,此案二审已宣判,判决女方返还罗先生钻戒一枚、彩礼款8万元等,购买价格合计45901元,若未返还,按当时购买价格45901元予以支付。罗先生则返还一条黄金项链,购买价格25600元,若未返还,按当时购买价格25600元予以支付。
对此罗先生表示,二审法院曾多次组织调解,他给出两个调解方案,一是26.8万元彩礼直接返还一半,黄金钻戒互相返还,二是扣除女方婚内开销,将剩余彩礼返还,但均遭到对方拒绝。其间,他注意到许多网友认为他将女方抛弃,对此他觉得自己不该承担骂名。对于二审判决他并不满意,认为黄金价格上涨,应按照现在市面上的价格予以支付。后续罗先生打算申请再审,“如果再审,我也无所谓判多少了,就想认定女方为过错方”。
江西南昌罗先生与李女士经相亲认识,支付彩礼26.8万元及黄金钻戒(价值约6万元),登记结婚并同居。
婚后13天:罗发现李女士持续异常出血,就医确诊为“先天性双子宫、单侧肾缺失。
2024年-2025年:双方离婚,罗先生起诉要求返还彩礼及首饰。一审法院判决女方返还4万元彩礼及钻戒;罗上诉后,二审改判女方返还彩礼8万元及价值4.5万元的金饰(按购买价计算),罗需返还女方一条黄金项链(价值2.56万元)。
法律争议焦点
是否构成“隐瞒重大疾病”?
法律界定:根据《民法典》第1053条,“重大疾病”主要指严重遗传病、传染病、精神疾病等影响婚姻本质的病症。法院及律师(付建、林瑾轩)认为:单肾缺失不影响正常生活及性功能;双子宫多数可正常生育,不属于法定“重大疾病”范畴。
判决依据:婚姻有效,无法撤销。彩礼返还基于“共同生活时间短(约7个月)+高额彩礼致男方经济困难”的公平原则,而非女方过错。
彩礼返还合理性
法院认为:26.8万元彩礼数额过高(双方均无固定收入),且共同生活目的未实现,故支持部分返还。一审判决4万元,二审提高至8万元,但驳回罗“按金饰现价返还”诉求(仍需按购买价计算)。
男方诉求:罗坚持申请再审,核心诉求是司法认定女方为过错方,而非追回金额。
医学争议与疑点
疾病对生活的影响
单肾缺失:医学共识表明,单肾不影响正常肾功能,无需治疗。
双子宫:多数可正常怀孕,仅少数需在生育障碍时干预。医生质疑“治疗花费20万”的合理性。
异常出血:双子宫可能导致经期延长,但中药治疗无效后未尝试西医手术,引发“过度医疗”争议。
婚检制度漏洞
双方承认婚检未包含盆腔超声或肾功能检查,且现行制度允许当事人
拒绝向配偶披露结果,导致隐患。
社会舆论分歧
支持男方
网友质疑女方“婚前不知情”的真实性,因单肾缺失和双子宫症状明显,常规体检应可发现。
高额彩礼(26.8万)叠加治疗费(总计50余万)致男方倾家荡产,符合彩礼返还条件。
质疑男方
部分观点认为罗因“生育焦虑”抛弃患病妻子,且夸大治疗费用博同情。
女方律师透露:疾病系婚后共同检查发现,且男方存在弱精症(未证实),双方均未完全坦诚。
事件启示与反思
婚检制度优化:舆论呼吁强制婚检结果互享,避免信息不对称。
彩礼规范:高额彩礼易引发经济纠纷,需结合地方经济水平合理约束。
婚姻诚信底线:无论疾病是否构成法定撤销事由,婚前健康告知应成为道德共识。
注:截至2025年8月18日,罗先生拟申请再审,但法律层面女方疾病难被认定为过错,后续或推动制度性改革。
网友看法:
这场纠纷也给我们提了醒:婚检是婚姻里不该省略的“健康功课”。它不是形式,而是对彼此的坦诚与负责——提前知晓身体状况,才能在充分了解中做出选择,用理解化解潜在矛盾。重视婚检,让信任从一开始就稳稳扎根,为婚姻添一份踏实,少一份遗憾,这才是对感情最实在的守护。
男性♂️不婚检不告知,女拳说欺骗诈骗,女性♀️不婚检不告知,女拳说男人忘恩负义!好笑!我觉得就是应该都必须婚检都必须告知!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