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逃税额全部交齐后,处罚的情况会根据具体的法律条款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可能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则可能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然而,如果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已受行政处罚,那么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这个豁免并不适用于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也规定了对偷税行为的处罚。对于纳税人偷税的,税务机关会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构成犯罪,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的来说,虽然偷逃税额已经交齐,但具体的处罚还会根据偷税的数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等因素来决定。如果情况严重,即使补交了税款,也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