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机关近期破获了一起境内人员充当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线人”的案件。涉案人员余某在实施间谍行为后,以为切断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联系就能平安无事,重新开始生活,但最终还是被法律严惩。
余某是某能源公司的员工。2017年,在参加户外活动时,他结识了一群外国游客,其中混有某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A某。A某主动与余某交谈,得知其从事能源领域工作后,以合作交流为名索要联系方式。之后,A某频繁邀约余某见面聚餐,逐渐加深感情后,向余某布置了搜集我国能源领域内部资料的任务,并承诺给予报酬。出于对金钱的渴望,尽管明知这些资料涉及国家能源安全,余某仍违规搜集并交给了A某。事后,余某感到恐惧和不安,决定隐瞒此事,主动切断与A某的联系,并计划从该能源公司辞职,开始新的生活。
2019年,余某辞职后参加了某机关招录考试。在政审环节,余某回想起那段违规协助境外人员搜集内部资料并收取报酬的经历,心情忐忑,但仍试图隐瞒这段污点,提供了无犯罪证明、征信证明等材料,希望能顺利入职。
然而,该机关在对招录人员进行前置性审查时,发现了余某曾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勾连利用从事非法活动的事实。面对事实和法纪,余某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违法违规行为,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国家安全机关提醒,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切勿以身试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立功表现者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者将获得奖励。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可疑线索,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