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一市民买房15年后遭撤证 房产纠纷引发关注!张风君在大连市沙河口区购买了一处商铺,并于2007年取得了房产证。此后,他以该房产作抵押向银行贷款。然而,2022年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作出“更正登记”,将张风君的房产证撤销作废,理由是当年他购房之前,该房产已经被开发商抵押给了银行。
张风君表示,自己花了真金白银购买了这处房产,不明白为何开发商还能对外销售并办下房产证,房管部门还同意将房子重复抵押给另一家银行。大连市自然资源局解释称,张风君当年买房时房产已被抵押,未取得抵押权人同意不应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该局进行“更正登记”是合法的行政行为,属于发现错误后的自我纠错。
张风君及其代理律师认为,房管部门对于当年的错误登记行为,无论是由于工作人员未尽到审查职责,还是有人恶意串通违法登记,都应承担相应责任。2025年7月,在申请行政赔偿未果后,张风君起诉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目前,此案已由大连市铁道运输法院立案审理。
除了提起行政诉讼,张风君还想弄清楚涉案房产被“错误登记”以及重复抵押贷款的原因。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相关情况需由业务部门核实。
张风君购买的商铺位于迎春街的同泰花园小区,建筑面积1756.48平方米,其中地上一层232.48平方米,地下一层1524平方米。2007年2月,张风君所购商铺的《房屋所有权证》办下来了,随后他以该商铺作抵押顺利从中国工商银行大连青泥洼桥支行贷款了300万元。他对两层商铺进行了装修,然后租给一家洗浴中心经营。
到了2022年7月,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向张风君下发《不动产更正登记决定书》,废除他的证号为“2007502013”的《房屋所有权证》。原来,在张风君购房前,开发商大连金兴房地产公司已经将地下一层抵押给了建设银行。2007年,在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开发商向房管部门申报了产权转移登记,张风君获得了房屋所有权证。此后,张风君以该房产为抵押向工商银行贷款,数年后还清。
2014年,因开发商未能清偿贷款,法院将此前抵押的房产抵债转移登记至建设银行,四年后经拍卖程序过户给他人。2025年10月,金兴房地产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刘钊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张风君的房产证。2022年7月,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作出“更正登记”决定,认定当年的产权转移登记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系“登记错误”。
原来的房产证被废除后,张风君不服房管部门的重新登记决定,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该决定。法院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对于错误登记的事项,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依法更正;张风君购房后申请产权转移登记,但当时涉案房屋已有抵押登记,在未取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办理产权转移系错误登记,《不动产更正登记决定书》是对错误的更正行为。
2022年12月,大连铁路运输法院驳回了张风君关于撤销《不动产更正登记决定书》的诉求,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张风君只能接受房管部门的更正登记。涉案房产(地下一层1524平方米)的原产权证已废除,房产已过户给他人。张风君觉得自己是“冤大头”,租赁房子的洗浴中心拖欠其两百多万元租金,自从他的房产证废除后更不愿支付了。
张风君想起诉卖房子给他的开发商,但大连金兴房地产公司已于2017年注销,他连合适的被告都难以找到。他认为,房管部门在发现涉案房产有抵押而“错误登记”之后,仅通过更正登记“自我纠错”是不够的,他的损失应该得到赔偿。2025年1月,张风君向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申请行政赔偿,但该局作出《不予赔偿决定书》。
张风君随后申请行政复议,2025年6月,大连市政府维持了大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的不予赔偿决定。张风君认为,房管部门在颁证过程中存在过错,因此以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和大连市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不予赔偿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判决大连市自然资源局赔偿因其违法错误登记造成的损失。
除了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张风君还想弄清楚房产被“错误登记”以及重复抵押贷款的原因。他表示,多次到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反映情况,均未得到明确回复。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相关情况需由业务部门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