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多名湖南IP网友发帖,称在长沙某小区附近有人挂横幅,写着“师某某违背公序良俗,介入闺蜜婚姻”字样,引来市民围观。同时,有照片显示,有自称原配的人,送上了“讽刺”锦旗,写着“利用上班时间约闺蜜老公开房,替闺蜜照顾老公五年”“与我闺蜜12年,长期为我老公提供××服务”“洪山管理局师某某”字样。
8月20日,洪山管理局工作人员确认,确实有叫师某某的工作人员,其被举报一事,他们已经知悉,单位纪检部门、开福区纪委监委均已介入调查。同日,开福区纪委监委回应,已收到相关举报材料,正在处理,走内部程序。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说,如果“横幅”和“锦旗”中的内容存在捏造事实、诽谤或侮辱性表述,可能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此外,若送锦旗、拉横幅的行为引发大量市民围观、堵塞公共场所等,或内容包含公然侮辱、诽谤他人的信息,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