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曲靖罗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一名女子因拉泔水喂猪的行为进行了处罚,此事引起了广泛关注。罗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中队接到热心群众举报后,迅速响应,在鲁布革大道某餐厅门前查获王某(化名)用两辆三轮车私自收运了10余个泔水桶的厨余垃圾。
经核实,王某收运厨余垃圾用于喂养家里的生猪。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该法规要求产生和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将这些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鉴于此,罗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王某进行了行政处罚。王某积极配合调查,态度良好,主动承认错误,并表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
在此之前,罗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通过微信公众号“罗平城管”及抖音平台发布通告,并向城区相关单位和个人送达书面通知,呼吁各方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处置餐厨垃圾,避免因小利触犯法律。
有网民质疑在农村地区,使用泔水喂猪是常见现象,且多年来未见明显健康问题。对此,罗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解释称,目前不允许私自回收泔水,未经处理的泔水不能用于喂猪,违规者将面临罚款。当地知情人士透露,已有公司在罗平县主城区免费回收泔水,每天产生的超过10吨厨余垃圾被统一运送至曲靖工厂进行无害化处理,以防止其被用于喂猪。自非洲猪瘟疫情出现以来,禁止使用泔水喂猪的规定更加严格,因为泔水中含有较多病菌,食用这类猪肉可能引发其他健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