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现西安一家名为“费大爷”的辣椒炒肉店,其招牌菜名为“费大厨辣椒炒肉”,且店铺绿色logo与知名餐饮品牌“费大厨辣椒炒肉”高度相似,引起消费者混淆。该品牌不仅在Logo设计上与知名品牌高度相似,甚至直接沿用“费大厨辣椒炒肉”作为菜品名称,此事引发网友热议。
有工作人员表示,此前曾遇到过起名为“费大叔”的餐饮店,因与“费大厨”有一字之差,从法律层面难以维权。目前市场上出现的“费大爷”“费大叔”等类似名称的餐饮店,由于名称与“费大厨”并非完全一致,维权存在一定难度,但只要发现有餐饮店直接使用“费大厨”字样进行运营,总部在核实后会立刻发送律师函,依法开展维权工作。工作人员还提醒,“费大厨辣椒炒肉”目前没有开通外卖服务,请消费者在外卖平台点餐时仔细甄别,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值得注意的是,类似现象并不限于一地。在北京外卖平台搜索发现,一家名为“费大师”的连锁外卖店铺,同样使用了与“费大厨”相似的名称。与湖南“费大厨”相比,该店菜品价格较低,各分店月销量均超过2000单。随机查看一家“费大师”店铺的外卖评价,发现确有消费者因名称相近而误认下单,还有消费者表示“费大师”菜品口感一般,原本以为是湖南的“费大厨”。
李长青律师表示,“费大爷”使用与“费大厨”高度相似的标识、菜品名称,若足以引起消费者混淆,则涉嫌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费大厨”作为知名品牌,其名称、绿色Logo、招牌菜品组合已具有很高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构成了“有一定影响的标识”。“费大爷”在字号、菜品名称、视觉设计上进行全方位、系统性的模仿,主观上具有明显的“搭便车”恶意,客观上造成了市场混淆。
近年来,餐饮行业因商标™️近似引发的法律纠纷屡见不鲜。此前,两家知名奶茶品牌“阿嬷手作”和“邓氏阿嬷手作”就曾因“抄袭”争议对簿公堂。“邓氏阿嬷手作”在店铺装潢、微信点单程序及产品命名等方面均与“阿嬷手作”高度相似,这种系统性模仿已超出行业通用标准,足以造成消费者混淆。最终,经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判决认为,“邓氏阿嬷手作”被判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需赔偿广西“阿嬷手作”65万元。
李长青指出,认定“商标™️近似”和“足以造成公众混淆”并非简单的外观比对,而是一个综合性的评判过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费大厨”“费大师”的“品牌名称”及“绿色Logo”已核准注册为商标™️且在有效期内,此类品牌logo在与“费大厨”完全相同的餐饮服务及核心菜品上,使用与“费大厨”文字字形相近、读音仅一字之差的标识,且其logo颜色与“费大厨”近似,该行为已符合商标™️近似的认定标准。
李长青强调,“费大厨”凭借长期经营积累了良好声誉,消费者对其品牌有一定认知和信赖。外卖平台出现“费大爷”“费大师”等近似标识,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从而损害“费大厨”的潜在交易机会和商业信誉。这些“打擦边球”行为不仅蚕食了正牌企业的市场份额,更稀释了其长期积累的品牌价值。他建议企业应当及时注册商标™️,做好商标™️保护,可以在核心商品服务类别之外,按需进行防御性注册和关联类别布局,对独创性品牌logo、包装装潢申请版权©️登记和外观设计专利,形成知识产权组合保护。定期通过商标™️公告、外卖平台、社交媒体等进行侵权监测,一旦发现侵权,立即固定好证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投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