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内蒙古满洲里3岁女童被生父及其情人虐待致死一案有了最新进展。该案二审维持了一审原判决。根据一审法院的认定,两名被告人文某某和女童生父田某某构成共同犯罪,并均为主犯。两人因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
女童生母李女士通过代理律师得知了二审结果。她表示,虽然对判决结果感到不甘心,但还是尊重法院的决定,并表示会好好生活下去。6月6日上午9时,该案在内蒙古呼伦贝尔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开庭审理。由于身体原因,李女士未能到场,委托了代理律师欧阳一鹏出席庭审。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审理,法院择期宣判。
田某某的主要上诉意见是认为自己只构成虐待罪,不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其辩护人还提出,导致女童死亡的钝器伤并未具体指出是哪种钝器造成的。对此,欧阳一鹏解释称,钝器和利器只是法医区分成伤原因的分类,通常只要不是刀具造成的伤害都可能归类为钝器伤。本案中的拳打脚踢、木棍等都属于钝器。此外,田某某的辩护人声称田某某有阻止加害的行为,但没有提交新的证据支持这一说法,在案证据中也没有明显体现这一点🕐️。
文某某虽然没有提出上诉,也认可一审判决,还在法庭上表示愿意捐献器官。然而,在二审过程中,她不断强调女童的死亡是由于自己摔伤所致,而她仅使用数据线进行了殴打,这与她之前的言论存在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