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死想离婚妻子被判死缓 残忍手段震惊社会。2024年3月,广东佛山女子陈某某因坚持离婚,遭到丈夫杨某东残忍杀害。杨某东先用砖头砸击陈某某头部,随后驾车三次撞击,并在陈某某逃至废品收购站沙发、丧失逃跑与反击能力后,持刀多次捅刺其胸部及颈项部,致其当场死亡。案发前,杨某东曾通过网络检索杀人方法,并网购刀具。
2025年2月,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杨某东作案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论罪应处极刑。但考虑到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且杨某东在案发时是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认罪态度较好,对其可不必立即执行死刑。
2025年7月30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杨某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于这一判决结果,陈某某的妹妹陈女士表示,家属此前已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但未获支持。
杨某东1992年出生,与陈某某在大学期间自由恋爱,后两人一起回到广东佛山,于2025年5月登记结婚。据陈女士描述,两人恋爱时,杨某东会用各种手段讨好陈某某,满足她的需求。婚后,杨某东变得控制欲极强,经常跟踪和骚扰陈某某,导致她非常难堪。尽管如此,杨某东平日里与家人相处时表现正常。据陈女士了解,姐姐与杨某东婚姻期间,对方曾有过过激行为,但姐姐从未向家人求助过。
根据判决书显示,2024年2月至案发前,杨某东与陈某某常因琐事争吵。2024年3月1日,陈某某提出离婚并搬离二人住处,杨某东不同意离婚并试图挽回,但陈某某离婚态度坚决。
2024年3月8日,杨某东以自杀相威胁,要求陈某某与其沟通离婚问题,随后驾车搭载陈某某至东莞市一处停车。两人在车内因离婚问题发生争吵,杨某东殴打陈某某,陈某某挣脱后下车。杨某东捡起路面砖头拍打陈某某头部多下,致其头部受伤流血,并强行将陈某某抱回车辆后排。陈某某趁杨某东返回驾驶位间隙下车求救,杨某东见状驾车三次撞击陈某某。陈某某被撞后逃跑并躲藏在附近废品收购站一板房内,杨某东追入板房内,拿起茶几上的水果刀捅刺陈某某颈部、胸腹部和四肢多刀。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出警,将驾车逃跑的杨某东当场抓获。医生到场后宣布陈某某已死亡。
经司法鉴定,杨某东患抑郁发作,作案期间处于发病期,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杨某东的手机购物记录显示,2024年3月他曾有两笔网上买刀记录。陈女士在姐姐被害后第二日,在双方居住的出租屋找到一台平板电脑,搜索历史中写着“丈夫杀害妻子后自杀后果”“刀穿过心脏会死吗”等记录。
庭审中,杨某东对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事实无异议,愿意赔偿附带民事部分。辩护人提出,杨某东案发前患有抑郁症,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案发时处于发病期间;购买刀具并非预谋杀人。东莞中院综合评析后认为,杨某东系预谋杀人,辩护人意见不予采纳。杨某东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从轻处罚。
一审判决后,陈女士告知记者,家属曾向东莞市检察院申请抗诉,但未获支持。目前她们也提起了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