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回应老人申请1911万国赔!77岁的杨徐邱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1911万元,法院已受理但因案情复杂选择延期。此案跨越三十多年,涉及复杂的赔偿细节。
杨徐邱的索赔清单包括:被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约302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08万余元,一套住房,以及今后医疗和照护费用500万元等。云南高院在6月22日认为申请符合立案条件并受理。按法律规定,赔偿义务机关通常应在收到申请后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但法院已告知将延期。
案件始于1993年3月,当时云南永平一名村民被杀。同年7月3日,杨徐邱被收容审查,并于1994年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后他多次申诉,直到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2025年云南高院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同年12月9日杨徐邱刑满释放。2024年大理州中院认定“故意杀人”事实不清,只判定罪有期徒刑十年(刑期追溯至1993年7月3日至2003年7月2日已执行完毕),云南高院2025年4月维持该判决。律师计算得出,杨徐邱在2003年7月2日到2025年12月9日因“故意杀人”的指控被剥夺人身自由共计6370天。
关于赔偿数额,代理律师胡磊与另一位律师萧鹏解释,按现行标准,侵犯人身自由的日赔偿金约为475元左右,乘以6370天约为302.9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固定数额,实践中入狱10年以上的精神赔偿比例通常在50%以上,已公开的类似个案中有超过80%的情况。因此双方在精神赔偿比例上存在很大协商空间,这也是案件复杂的原因之一。即便以类似案例的75%比例计算,总额也可能超过500万元,但距离杨徐邱提出的1911万还有显著差距。
法院延期作出决定的具体法律依据和程序细节并未全部公开,是否会召开听证、是否涉及地方救助或一次性补偿以外的安置问题,以及双方是否进入实质性协商,都需要等待进一步回应。主要事实已在相关报道中提及;关于法院延期的书面说明及最终赔偿数额,仍待进一步确认。
公众关注的焦点在于:长时间的再审与释放后,国家赔偿程序能否在合理期限内给出结果;精神赔偿标准在司法实践中的幅度如何影响最终赔付;类似冤案对当事人晚年生活的现实影响。无论结果如何,案件既有法律维度也有社会安置维度,如何兼顾程序公正和人文关怀,是后续需要关注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