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网恋5个月花10余万被拉黑 恋爱骗局警示!程女士今年3月通过抖音认识了正在直播的男子贾某,两人随后添加微信,并于4月确定恋爱关系。从4月至今,尽管交流不多且从未视频过,程女士已向贾某送礼花费超过10万元。最终,因程女士不愿继续送礼物🎁,两人分手。
8月27日,记者拨通贾某电话,接听者自称是贾某姐夫,他表示程女士自愿给贾某送礼物🎁,在法律上算是赠与。他还提到,贾某也为程女士购买了一块价值1.3万元的玉牌,但还未送出便分手了。贾某姐夫称,分手原因是程女士隐瞒了自己结过婚又离婚及患有抑郁症的事实。对此,程女士表示这些信息她都曾亲口告诉过贾某。此外,贾某姐夫还提到,5月份贾某为了见程女士而与他人打架被拘留,损失了50多万元。
程女士说,每次贾某都会发京东代付链接让她支付。期间,她为贾某买了三部手机、一条金牌🥇项链、始祖鸟的鞋子和裤子以及一个金手链和配饰。几个月内在直播间刷的礼物🎁也有3万余元。贾某告诉她多年未找女朋友,令她感到靠谱。两人恋爱后很少聊天,只有三次微信语音通话。贾某自称开有烧烤店和火锅店。今年5月两人相约见面,程女士从荷兰回国,但贾某在见面前一天称自己被拘留。直到两周后程女士回到荷兰,贾某才被释放。
今年8月初,贾某再次向程女士索要礼物🎁并发来两双鞋子的代付款链接,程女士表示自己需要留钱看病,两人不欢而散。随后程女士发现,贾某的抖音已经把她拉黑。聊天记录显示,贾某在程女士拒绝买鞋后态度强硬,称“爱买不买”。
律师张永辉认为这种情况核心在于能否认定男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并实施了“虚构事实”的行为。若男方在虚构恋爱关系基础上,女方基于恋爱关系的错误认识处分财产,男子持续索取贵重财物后失联,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他建议网络交友中凡未见面即索要财物均属高危信号,务必核实身份并保留证据。大额赠与建议附加明确条件如“以结婚为目的”,增强法律保护。
另一位律师付建表示,关键在于男子是否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以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礼物🎁价值的目的。若能证明送礼物🎁以恋爱关系为前提或对方对真实身份进行隐瞒,骗取财物数额较大,此时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付建提醒网恋时要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对方的身份和说辞,避免在未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下赠送大额财物。平台可以考虑建立一些保护机制,如加强用户实名认证、对涉及金钱交易的行为进行风险提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