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上午,“河南洛阳落石砸车致司机死亡”民事赔偿案一审开庭。庭审历时近四小时,但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5月2日晚8时许,洛阳的田先生驾车载着妻女一行四人在栾川县一处国道上突遭横祸,路侧山体上的一块大石头掉落,砸中主驾上的田先生,导致其不幸身亡。
因协商未果,田先生家属起诉栾川县交通运输局、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栾川县人民政府,请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一百余万元。家属方认为,被告没有尽到安全防护职责,导致山石掉落并造成重大损失。
原告方田先生的妻子刘女士表示,此次开庭,被告方均由代理律师出庭,有关部门负责人并未出现。栾川县交通运输局和栾川县人民政府均表示不负责道路养护,因此不承担相应责任。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则称,虽然他们负责道路养护,但落石是从一百多米高处突然坠落,属于自然灾害,属不可抗力。他们在庭上未明确表态承担几成责任及愿意赔付的金额,而家属的诉求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予以赔偿。
在法院外,记者试图采访被告方代理律师,但对方婉拒了采访。
此前,栾川县政府就此事成立了工作组,安排应急部门和国土部门对落石进行追踪溯源。发现在几十米处、100米以上位置均有石块撞击的痕迹,且事发地山体防护网完整,据此推断落石来自120米以上高处,属于自然落石。
针对家属提出的附近防护网破损情况,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的工作人员称,距离事发点100多米处确实出现了“挂网”情况,有一块石头松动被网拦住,但没有掉下来,后期需要排除。他表示,山区防护网面积很大,他们会定期对网内落石进行排查,干线公路也每天有人巡查,发现隐患会记录并排除。但由于栾川县内都是高山,无法完全排除所有石头。
此外,对于家属提出的防护网未防护到顶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解释说,防护网是针对修路形成的断面进行防护,由专业设计院设计,并有图纸和验收报告。他们认为由政府负全责没有法律依据,建议家属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