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24岁的姚某某被传销组织折磨致死。案发后,云南曲靖市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利用反传销信息系统和大数据研判,辗转多省抓获58名主要嫌疑人。
麒麟警方披露了该案的侦破细节:该传销组织以销售“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为名,实际上并无产品,分五级架构,通过谈恋爱交友、介绍工作、来云南旅游等借口诱骗被害人到窝点实施非法拘禁,7年间共实施90起犯罪。
2025年5月28日,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接到姚某某死亡的警情后,立即展开侦查。姚某某在5月初被传销组织人员诱骗至曲靖市麒麟区,拘禁于出租房内。传销组织通过上课、聊天、体罚等方式逼迫他加入传销组织。由于姚某某不顺从,最终被禁食、殴打、体罚折磨致死。
市、区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抽调精干警力成立“5•28”专案组。专案组依托“麒麟区反传销信息系统”全面采集涉传人员信息,建立打传数据模型,并利用大数据系统对日常警情进行深度分析研判。经过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专案组辗转广西、广东、福建和云南等多个省份,行程十余万公里,成功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58名,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该传销组织以销售“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产品为名,在没有任何实际产品的情况下,在曲靖市麒麟区进行传销活动,骗取他人财物。组织分为五个层级,组建以“家”为单位的犯罪窝点,安排C级人员为“家长”,负责日常事务,D级人员为管家,协助“家长”管理日常事务。其他业务员以各种借口诱骗被害人到传销窝点后,扣留被害人的手机、身份证🪪、银行卡和现金等物品,通过陪同起居、聊天、打牌、监听通话、讲课等方式非法控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对于不愿意配合的被害人,传销组织成员直接采取威胁、压制和殴打等手段迫使他们留在传销窝点,并逼迫其上交“购买产品”的费用(2800元为“一套产品”)。
该犯罪组织自2015年至2025年共实施各类犯罪案件90件,涉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非法拘禁案和故意伤害案。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于2025年9月30日依法侦查终结,移送麒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因案情重大,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提级管辖,并于2022年4月29日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2年9月30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该组织为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梁某和陈某某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其他被告人李某某、刘某某等人也因相关罪名被判处不同刑期。2023年7月2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被告人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