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骄兵多致败,从来强梁少善终。
这话说的,就是那些气焰高的人,往往没啥好下场。
海南海口的街头,一场轻微的碰擦事故,最后竟闹到一人被铐走,万人围观的局面。
2025年9月9日,燥热还未完全褪去,一名女司机的小轿车,和外卖小哥的电瓶车,发生了点小摩擦,外卖车倒了。
这本是芝麻绿豆大的事,报个保险,或者协商个百八十块,也就过去了。
但女司机不这么想。
她一下车,就占据了道德高地,对着外卖小哥一顿劈头盖脸的输出。
小哥没跟她吵,默默掏出手机,准备让交警来主持公道。
这个动作,似乎点燃了女司机的怒火。
她一个箭步冲上去,对着正在打电话的小哥,就是一顿组合拳,拳头、手肘,朝着头部招呼。
小哥一开始只是抬手格挡,嘴里可能还念叨着“别动手”。
女司机打得更来劲了,一边打一边喊“你打我!”
这操作,把旁边看热闹的人都给整不会了。
趁着小哥发懵的瞬间,一记响亮的耳光直接扇了过去,头盔带子都给干断了。
泥人尚有三分火气。
外卖小哥被这一巴掌彻底打火了,挥手反击。
可女司机身段灵活,躲了过去,嘴里的挑衅却变本加厉。
她开始上手撕扯小哥的衣服,似乎觉得不过瘾,弯腰脱下了自己的高跟鞋👠。
这不是要走,而是要换武器。
高跟鞋👠像个回旋镖,被她扔出去,精准命中目标。
扔了一次,又捡回来,再扔一次。
忍耐是有极限的。
外卖小哥忍无可忍,一脚踢了过去,正中女司机。
女司机似乎也想还一脚,可能动作幅度太大,加上单脚穿着高跟鞋👠,重心不稳,一个踉跄摔倒在地。
警察赶到的时候,剧情已经演到了这里。
周围的目击者七嘴八舌,还原了真相:女的先动手,而且是持续攻击。
结局很清晰,女司机被警察叔叔戴上了“银手镯”,带离现场。
这事一上网,评论区直接炸了。
有眼尖的网友发现,女司机两只脚穿的鞋不一样,一只高跟,一只平底,大概是为了开车方便,只换了一只。
但更多的讨论,集中在那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上:这算正当防卫,还是互殴?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只要还手,就容易被各打五十大板,算成“互殴”。
这种“和稀泥”式的处理方式,让很多老实人吃了哑巴亏,也助长了某些人的嚣张气焰。
不过,风向正在改变。
尤其是在“昆山龙哥反杀案”之后,法律的天平开始更多地向防卫者倾斜。
2018年,昆山的『于海』明,一个普通的中年男人,骑着自行车,被醉酒的“龙哥”刘海龙开宝马车别停。
刘海龙下车后对『于海』明拳打脚踢,甚至从车里拿出长刀进行劈砍。
在冲突中,长刀脱手,『于海』明抢到刀后,在7秒内连刺5刀,致刘海龙死亡。
这个案子当时轰动全国,所有人都在为『于海』明的命运揪心。
最终,警方和检方顶住压力,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昆山反杀案”成了一个标志性案件,它激活了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的“沉睡条款”,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这次海口的事件,虽然激烈程度远不及“昆山案”,但内核是相通的。
外卖小哥在持续遭受攻击,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进行还击,这在情理和法理上都站得住脚。
更重要的是,即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经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免于处罚。
新法直面了过往实践中“互殴”认定泛化的问题,为公民的自卫权提供了更清晰的法律标尺。
新规等于告诉所有人,面对不法侵害,你不是只能跑,或者站着挨打。
为什么总有这类事件发生?
说到底,是一些人骨子里的傲慢和戾气在作祟。
他们习惯了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对他人最基本的尊重,更没有对规则和法律的敬畏。
一场小小的碰擦,在他们眼里,是对自身权威的巨大挑衅,所以必须用暴力来找回面子。
那位女司机,从下车指责到主动攻击,再到脱鞋当武器,每一步都把事态推向更坏的深渊,也把自己送进了派出所。
她可能到被铐走的那一刻,都想不明白,自己怎么就输了。
一个人最大的愚蠢,就是把自己的情绪凌驾于规则之上,把别人的忍让当作自己的资本。
路怒也好,口角也罢,当拳头挥出去的那一刻,道理就已经不在你这边了。
学会控制情绪,是成年人一生的必修课;而懂得敬畏法律,则是每个人都必须守住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