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构建“15分钟就业服务圈” 加强服务供给促进顺畅流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5年9月11日下午4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国家数据局副局长余英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全国部分地区实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的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经济日报记者提问,询问在畅通人力资源要素有序流动方面,人社部有哪些具体举措。对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负责人运东来表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对加强人力资源政策协同、健全人才评价和薪酬制度、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以及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这些措施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也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人社部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试点地区围绕以下方面进行实践探索:
坚持就业优先,增加流动机会,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推动试点地区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努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聚焦先进制造业、消费新热点、民生新需求和重大工程项目,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加大试点地区岗位挖潜扩容力度。
加强服务供给,促进顺畅流动。推动试点地区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构建“15分钟就业服务圈”,推行“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促进就业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用人主体广惠及、就业创业全贯通。持续深化社保经办服务,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推动更多的社保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健全博士后人才服务体系,完善外国专家保障机制,推进外国人才服务保障和外国人来华工作便利化试点,支持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专业化人才。
优化市场环境,激发流动活力。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促就业行动,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构建技能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引导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和急需紧缺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推动健全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
注重能力培养,释放流动潜力。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全面实施“新八级工”制度,形成学徒工、高级工、技师等构成的职业技能等级序列,探索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有效衔接机制,畅通人才成长通道。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以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为牵引,高质量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全面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培训模式,推动技能就业、技能成才、技能增收。
未来,人社部将指导试点地区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促进劳动力和人才有序流动,更好发挥人力资源要素作用,推动综合改革试点落地见效,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