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先生在一家车行购买了一辆二手营运车,但几天前车子被人擅自拖走了。他报警后得知,车辆是被一家公司拖走的。2025年1月9日,他在炬宏网约车公司买了一台二手车用于营运,共支付了45800元。9月8日晚上8点,车辆被另一家公司开走,原因是原车主欠该公司的挂靠费。廖先生表示自己对此并不知情,现在只想拿回车辆或要求退款。
随后,廖先生来到买车的车行进一步了解情况。购车合同注明甲方将车牌号为湘AD32068的营运车辆卖给乙方,转让价格为45800元,甲方保证该车无任何产权纠纷。这辆车登记在湖南绿维『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名下,正是这家公司因原车主欠款而拖走了车辆。由于营运证只能登记在公司名下,廖先生没有进行过户,导致车辆仍登记在该公司名下。
卖车的龙某表示,这辆车是从别人手中买来的,当时对方也没有说清楚具体情况。在记者协调下,龙某承诺出面解决问题。
律师认为,炬宏公司作为销售方应对车辆的真实情况负责。根据法律规定,廖先生支付合理对价并接收车辆后已享有实际所有权。绿维公司应向原车主主张挂靠费,而不是私自扣留廖先生的车辆。炬宏公司有责任查明车辆实际情况并告知廖先生,且合同中明确保证车辆无产权纠纷。因此,炬宏公司应帮助廖先生取回车辆,并对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廖先生也可以选择要求退车、退款并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