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龙某于2017年在女子安某处以44.5万元购买了一套房屋。直到2024年12月,龙某才得知该房屋曾发生过首任房主被杀害并裹尸反锁在厕所浴缸近20天的恶性案件。由于安某拒绝协商,龙某将她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因对方故意隐瞒重大刑事恶性事件导致自己多支付的21万元购房款,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万元。
安某辩称,她对案涉房屋是否为“凶宅”始终不知情。而龙某则表示,他曾给当时收取定金1万元的吴某(安某姐夫)打电话,确认安某在购买房屋后知晓该事件。最终,四川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安某向原告龙某返还购房款12万元,驳回了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