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火锅店“小便门”事件迎来一审判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决,唐某(17岁)、吴某(17岁)及其父母需向海底捞方面赔礼道歉,并赔偿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开支7万元,共计220万元。
今年3月,一段“向火锅里小便”的短视频引发广泛关注。上海黄浦警方随后行拘了涉案的两名未成年人。现在,两人的父母面临高达220万元的赔偿判决。网友们对此评论说,“一泡尿,220万”,的确算是天价。但这一金额反映了两个未成年人违法侵权造成的实际损失,以及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所应付出的代价。
未成年人闯祸,家长作为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法律规定,也是责任所在。从法院的判决看,两名未成年人故意实施的向火锅内小便并上传网络的行为既荒唐又无耻,且社会危害巨大,主观恶意明显。法院认为,两人在清楚知晓视频公开后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的情况下,仍积极追求或放任相应视频公开传播,构成对财产以及以侮辱方式对名誉的共同侵权。这一行为不仅污染了餐具和就餐环境,也给公众带来强烈的观感不适,对企业造成了严重损失。
监护人要对自己的监护责任不到位承担法律责任。平时不认真教育孩子,才会让17岁的儿子犯下如此错误。两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依《民法典》第1188条,需要承担赔偿及赔礼道歉责任。家长要为自己失败的家庭教育埋单,220万元的赔偿是一笔必须交的学费。本案的一审判决也在警示家庭教育的价值:爹妈不管的,法律会管;爹妈不教的,社会会教;爹妈不懂的,法院会让你懂。
先拘留、后赔偿,不存在“打了不罚,罚了不打”。今年3月事件曝光后,上海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了两人。按照现代法治原则,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并不冲突。该拘的拘,该赔的赔,民事赔偿和行政拘留并不矛盾。年龄不是免责金牌🥇,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既要赔偿,又要执行拘留,不要心存幻想,以为有钱就可以免“坐牢”。
高额赔偿判决体现了上海司法保护营商环境的决心。法院判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判决受害方获得合理的赔偿。虽然本案侵权行为看似较小,但在被网络『病毒式传播』后,引发了消费者广泛的反感,对涉事企业的商誉造成严重损害。企业退赔消费者后损失巨大。法院依法核定了合理的赔偿范围,包括餐具损耗费、清洗消毒费、经营损失、商誉损失以及维权支出,共220万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被害的企业能用法律讨回公道,不让受害人吃亏,不让加害人讨便宜,这是朴素的正义。
孩子虽小,但惹的祸并不小。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不落实监护责任,就要事后买单。220万元的天价赔偿,给家教缺失标注了一个沉重的价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