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的任女士在『社交平台』发布消息称,她的照片和视频被安徽黄山女子李某玲搬运后冒用多年,直到今年8月份被他人举报后才发现。李某玲用任女士的照片和视频假冒其身份创建的『抖音』账号粉丝数竟然比任女士本人的账号还要多。
9月13日,任女士表示,今年8月21日她找到李某玲要求其写保证书并道歉,但事后却发现李某玲继续用她的照片再次注册微信账号冒用身份。当天,李某玲承认冒充了任女士,并表示已经写了保证书道歉,注销了冒充身份的『抖音』和一个微信号,但保证书是在任女士逼迫下写的,没有法律效应。李某玲还表示,她已报警,称任女士在网上造谣她是小三、插足别人婚姻、诈骗钱。
8月19日,任女士收到一名陌生网友A的好友申请,对方告诉她有人冒充她多年。任女士通过对方提供的冒充者的『抖音』和微信账号发现自己的身份被假冒。网友A告诉任女士,李某玲假冒身份装扮成“程懿”插足她的婚姻,导致她和前夫离婚。任女士最终发现地址在安徽黄山经营电子烟实体店铺的李某玲就是冒充她的人。
任女士曾向云南当地公安部门报警,但由于未发现李某玲冒用身份进行诈骗,因此无法立案,只能建议任女士通过法院起诉李某玲侵犯肖像权。红星新闻记者获得了任女士和李某玲的微信聊天记录,李某玲承认使用任女士的照片冒用了身份并道歉,但表示没有通过这个伪造的身份诈骗。任女士要求李某玲将其准备好的保证书打印出来签字画押,并在冒充的『抖音』和微信账号发布,最后注销账号。
李某玲签署了保证书,承认自2018年起至2025年8月21日止,在未经任何授权的情况下,盗用任女士的姓名、照片等个人身份信息,伪造身份与他人进行网络交友、恋爱甚至涉及经济往来,对任女士的名誉和精神造成了严重损害。李某玲表示深刻认识到上述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危害性,并对此表示悔恨和歉意。她承诺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删除所有存储在各类设备、网络平台及云端的涉及任女士个人信息的内容,并提供删除完成的清晰录屏或有效凭证。然而,李某玲只注销了冒充身份的『抖音』账号,并未在上面发布要求公开的保证书。对于其中一个冒充身份的微信号,李某玲说因为注册了游戏账号,在上面充值了大量金额无法转移,因此不能注销,并表示以后不用此微信号。
9月13日,李某玲在接受采访时承认使用任女士照片、冒充虚假身份的事实,但否认插足别人的婚姻和诈骗。她表示自己已报警,警方尚未立案。李某玲解释,她在签署完保证书之后注册新的微信号继续冒用任女士身份是因为微信群内有人对她进行造谣,她再次使用任女士的照片假冒身份,添加了造谣人的微信。找出造谣者后,她删除了朋友圈,不再发布任女士的任何信息。
律师分析认为,李某玲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主要在于她虽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但未实施诈骗等犯罪行为。她的行为属于民事侵权范畴,侵犯了任女士的肖像权和个人信息权。公众遭遇冒用身份时,应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及时联系银行、征信机构等冻结相关账户或申请异议登记,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因身份被冒用导致经济损失或名誉受损,可以向法院起诉冒用者,要求赔偿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