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涉毒艺人复出或变相复出 维护社会正确价值观!9月16日,涉毒艺人苏永康办演唱会的消息引发网友投诉。苏永康计划于10月初在浙江温州举办演唱会,但因其曾有涉毒史,有网友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了投诉。
网上一项关于“你能接受有涉毒历史的艺人举办演唱会吗?”的投票显示,近6万人参与了投票,其中87%的人表示不能接受,认为涉毒行为性质严重,不应公开演出;8%的人表示能接受,认为改过自新后应给予重返舞台的机会;剩余5%选择了其他选项。
受访专家认为,涉毒艺人复出重返舞台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导向,特别是对青少年群体,可能会让他们误认为吸毒容易戒断且对个人前途没有负面影响,甚至引发效仿。专家提出,绝不允许涉毒艺人重返舞台,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建立制度,禁止涉毒艺人复出或变相复出,斩断其复出的利益链条,净化娱乐行业环境。
一些网友认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只要改过自新就好,应该给涉毒艺人一次机会。还有涉毒艺人为自己不能复出抱不平,质疑为什么不能给他们重新开始的机会。然而,更多网友明确反对,认为涉毒艺人复出会伤害缉毒民警的付出,牺牲的缉毒警察无法复活,公众人物涉毒复出影响恶劣,应当零容忍。
北京广告协会『明星』️代言规范工作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吴纯勇指出,涉毒艺人复出会向社会传递严重不良导向,不利于社会大众尤其是青少年对毒品违法犯罪建立正确的认知。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清伟认为,对艺人涉毒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是社会各界的主流共识。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刘承韪也表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相关文件中明确要求不得为违法失德艺人提供公开出镜发声机会,涉毒行为是最严重的行为之一。
实际上,《浙江省禁毒条例》明确规定,不得制作或者播出吸毒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的各类节目,不得举办吸毒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的文艺演出。然而,一些涉毒艺人仍能接到商演甚至准备举办个人演唱会,原因在于国内尚未建立统一的劣迹艺人信息查询名录。华东师范大学立法与法治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余锋建议,推动修订禁毒法,明确涉毒艺人终身禁止从事有公共影响的岗位,并建立全国性涉毒艺人名录,加强联合执法和惩戒机制。
专家们还建议,通过全链条问责的方式,对各个环节的参与者进行规制,依法处罚复出涉毒艺人及其邀请方、平台方等,以防止涉毒艺人违规复出。相关行业主管机构及部门应整合技术优势,实现规模化、策略化的数据采集和专业化的数据分析,有效加强对演艺人员的风险把控,统一、系统、立体地监管相关产业链,从而促进演艺行业的健康发展。禁止涉毒艺人复出或变相复出 维护社会正确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