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服务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五方面共19条措施。其中一项措施是优化学生假期安排,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气候、生产安排及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等因素,科学调整每学年的教学和放假时间,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并相应缩短寒暑假时间,以增加旅游出行等服务消费时间。
随着国庆假期临近,不少家长关心中小学是否会增设秋假。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春秋假并非省级层面的硬性要求,各设区市正在研究相关事宜,将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安排。成都市教育局也表示支持学校在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灵活调整教学计划,探索实行春秋假,并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校内托管服务。
春秋假是指在保证全年总教学时长不变的前提下,在春季和秋季分别增设一个短假期,通常与法定节假日衔接,形成更长的连续休息时间,便于学生放松、参与实践活动或家庭出行。今年以来,“春秋假”成为热点话题,多地开始探索实施。
5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试行将“五一”前3个工作日、“国庆”前3个工作日分别设置为中小学春假和秋假。8月,佛山宣布2025-2026学年将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春秋假试点,具体时间为11月12日至14日(秋假)和“五一”假期前后(春假)。
目前,浙江杭州和湖北恩施已明确实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杭州自2004年起开始实施春秋假试点,近年来春假一般在5月前后,秋假在10月前后。杭州还为双职工家庭提供免费春秋假托管服务,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湖北恩施州自2014年起在义务教育学校尝试放春假,2017年起全州义务教育学校放春假和秋假,每次时长2至3天,原则上与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