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女童16楼坠亡父亲发声!今年7月,湖北孝昌县一名3岁女童在小区16楼家门口的走道里爬上窗户后意外坠亡。事发后,女童的父母质疑小区存在电梯走道窗户未安装限位装置、灭火器🧯箱乱摆等安全隐患,认为这些设计和管理上的问题应对女儿的死亡承担一部分责任,并因此将小区开发商、设计方、物业公司三方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51万余元。
案件将于9月19日下午在孝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女童的父亲徐先生介绍,事发当天早上,孩子母亲下楼扔垃圾,前后仅几分钟时间,孩子便独自出门寻找妈妈,最终在电梯走道爬上窗户后坠落。现场调查显示,徐先生家所在楼栋两梯三户,出门通过3米左右的过道,左拐便是电梯走道,靠北的那部电梯旁有一面窗户,窗户有三扇玻璃,中间一扇封闭固定,左右两扇窗扇无限位装置,可大幅向外打开,且未安装纱窗及防护栏。此外,窗户旁边有一个灭火器🧯箱,孩子可能是踩着这个箱子爬上了窗户。窗台距地面约90厘米,侧倒的灭火器🧯箱高约33厘米。孩子坠落后砸在了小区外超市门口的一辆车上,车顶天窗被砸破。警方调查确认是意外坠楼,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
徐先生检查了整栋楼宇的所有电梯走道窗户,发现都没有安装限位装置,窗扇基本都能向外打开接近90度,且窗户外没有安装防护栏。部分楼层的灭火器🧯箱摆放位置混乱,有的放在窗户边上,有的摆在消防栓下方。徐先生认为,开发商、设计单位存在建设和设计缺陷,物业公司的安全管理也存在缺失,至少应该为孩子的意外死亡承担一部分责任。该小区的设计单位为孝感市城乡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商为湖北全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公司为孝昌县馨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当地相关部门介入协调,徐先生与物业公司、开发商进行了调解,但未能就责任认定与赔偿方案达成一致,于是提起诉讼。原告诉请三被告共同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18322.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