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氢氟酸男子或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 违规遗弃致悲剧!9月15日,浙江省杭州市闲林街道办事处发布情况通报,52岁女子涂某某在进入闲林中路附近空地时,不慎接触废弃氢氟酸中毒,送医后经抢救无效于9月14日凌晨不幸身亡。公安机关在接警后第一时间介入调查。
据了解,9月14日晚,网友“LIV元宝”发文称,其母亲当天上午9点外出散步时误踩到化学品氢氟酸,当场无法行走,送医后被确诊为氢氟酸中毒。下午3点开始出现心脏衰竭、呼吸停跳,送入ICU后当晚心肺功能衰竭,最终离世。关于氢氟酸的来源,杭州市闲林派出所表示还在调查中。
该网友在帖子中提到,事发地点是一片拆迁区域,周边很多人每天去那里散步,也在后山空地种菜。这片区域被征收拆迁但一直未动工,也没有围起来。装有氢氟酸的容器老化破裂,导致事故发生。报警后,警察连夜出动,挖出两壶氢氟酸,当地政府态度负责,正在进一步调查。
氢氟酸是一种无色、具有刺激性气味的腐蚀性液体,能腐蚀金属、玻璃和含硅物质。实验室中通常将其密封存储于塑料瓶中,并放置于阴凉处。操作时需佩戴专业防护装备,避免接触与吸入。在我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氢氟酸属于“急性毒性”危害级别中的类别1,皮肤接触会致命。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若最终调查结果显示氢氟酸是由特定单位在拆迁前违规遗弃或未妥善处理的,涉事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可能会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面临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此外,街道办事处作为基层政府派出机构,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区域负有安全保障与风险防范职责。若调查证实事发的拆迁空地长期处于未围蔽、无人有效管理的状态,街道办事处可能因监管失职而承担相应责任。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危险废物的产生者、经营者必须按规定处置危险废物。随意丢弃氢氟酸导致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受害者及其家属有权要求丢弃者承担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理费用。如果行为造成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后果,丢弃者可能被认定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公安机关主要负责调查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则需完成现场无害化处置,确保废弃氢氟酸不会对环境造成进一步污染,并配合警方调查相关企业是否存在违规排放、处置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如发现违规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对涉事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相关工作人员也可能受到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