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国强在综艺节目《王牌对王牌第九季》中回应曾志伟关于接蓝翔挖掘机广告是否为赚钱的提问时,直言“代言挖掘机广告是按劳取酬、纳税光荣,没什么不能做的!”他的回应引发了大家对『明星』️广告代言性质的思考。广告代言可以被视为一种“按劳取酬”的形式,但这里的“劳”更多是指『明星』️利用其知名度和公众形象为企业带来宣传效应。
『明星』️的广告代言收入通常并不仅仅是“出个镜、说句话”那么简单。收入性质需要根据具体的代言合同内容来判断,主要可能涉及劳务报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果代言合同要求『明星』️亲自参与广告拍摄或出席线下推广活动,这部分工作对应的收入通常被认定为劳务报酬所得。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则指『明星』️授权企业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使用其姓名权、肖像权等特许权利所取得的收入。例如,企业将『明星』️的形象印制在海报、包装盒上,即使『明星』️没有参与后续活动,只要授权在使用,这部分收入就属于特许权使用费。很多代言合同是上述两者的混合,税务机关会根据合同具体条款来判定收入中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比例,并分别适用相应的税法规定进行征税。
唐国强强调的“按劳取酬、纳税光荣”,可以从以下几点理解:『明星』️代言是企业利用『明星』️效应进行市场营销的商业行为,『明星』️通过让渡自身的形象使用权为企业产品带来信任度和吸引力,这本身也是一种有价值的“劳动”,获得报酬是合理的。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唐国强明确表示“纳税光荣”,并提及依法纳税,这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期望。『明星』️作为高收入群体,其税务合规性一直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公开表明依法纳税的态度是积极正面的。
然而,『明星』️代言并不仅仅关乎收入和纳税,更重要的还有社会责任和法律风险。『明星』️的形象与所代言的产品会深度绑定,如果代言的商品或者服务出现问题(如虚假宣传、质量问题),『明星』️即便不知情,其公众信誉也会受到严重打击,甚至可能需要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的《广告代言自律倡议书》中倡议广告代言人应秉持真实客观公正原则,不做虚假代言和虚假宣传,并秉承“先体验、深了解、后代言”的原则。这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对自身声誉的保护。观众信任是『明星』️价值的核心,如果为了报酬而代言了有问题的产品,短期内获得了收益,但长远看却损耗了自身在公众心中的信誉,无疑是得不偿失的。
唐国强说代言广告是“按劳取酬、纳税光荣”,从通过自身商业价值获取报酬和履行依法纳税义务的角度看,是站得住脚的,这种依法纳税的态度也值得肯定。但作为消费者和观众,我们需要明白,『明星』️代言不仅仅是一份“赚钱的工作”,它更意味着一种责任和担当。我们赞许依法纳税的态度,同时也更期待『明星』️们能恪守职业道德,珍惜自己的声誉,对代言产品负责,对信任他们的消费者负责。对于企业而言,选择符合品牌调性、具有正面形象的代言人,并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签订和履行合同、代扣代缴税款,也是企业社会责任和合规经营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