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对一家饭店提供的“驴肉火烧”存疑,向相关部门投诉。这起事件最终成为北京首例食品安全领域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引起了广泛关注。
据今日霍州报道,自2023年1月起,该饭店的肉品供应商张某为获取更高利润,私下贿赂厨师长李某,将马肉代替驴肉供货。这种行为持续了14个月,直到有消费者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调查才得以展开。2024年3月,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的驴肉产品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只有马源成分,没有驴源成分。9月,该案被移送至当地检察院审查起诉,因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检方提起了公益诉讼。经调查,涉事饭店在14个月内独家采购了张某提供的无检疫证明的“驴肉”,销售金额高达807993.85元。张某不仅承担了刑事责任,还与饭店连带支付惩罚性赔偿金80余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此事件在网上引发热议,多数网友认为必须严惩相关责任人。用马肉代替驴肉不仅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欺骗,更是对其生命健康安全的侵害。张某供述,马肉和驴肉味道相似,差异仅在于肉纤维粗细和脂肪颜色。即便如此,这不能作为欺骗消费者的理由。未经检疫的马肉存在巨大风险,不应由消费者承担。
此案揭露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如监管力度不足、手段落后以及进货查验制度形同虚设等。这些问题导致未经检疫的马肉流入市场,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国家应推进地方食品安全监管发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监管方法。同时,立法部门也应加大相关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肉类造假在餐饮行业并不罕见,驴肉和马肉之间的差价创造了巨大的套利空间。关键在于违法者需认识到一旦被发现将面临巨大代价。此次案件的“刑民双罚”为违法者敲响警钟,只有当造假成本远高于可能获得的利益时,才能真正震慑造假者,维护行业底线。
守护消费者食品安全不仅需要受害者的投诉,更需要社会和国家机关共同努力,以法律为准绳,惩戒为利刃,在食品行业划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