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涉事商家表示,发现错误的第三天曾在『直播间』道歉,并邮寄价值几万元的礼品希望获得客户原谅。商家怀疑客户补签了合同,已经提起上诉。
9月22日下午,联系下单客户时,对方婉拒了采访。
店主杨某介绍,她是近三年开始创业的,在『直播间』销售珠宝。2023年3月31日晚,她卖出了一件268万元的翡翠吊坠。这是一个周姓熟客委托她找的货。这名顾客在『直播间』买了两三个月的货,累计下单上百万元,双方相互有日常联系。
“3月31日,我们工作人员通知她,找到了她想要的好货,喊她到『直播间』看。当时为了留悬念,没有告诉她货品大概是什么价格。”杨某说,因为货品很高端,在『直播间』展示、卖掉会形成网络热度,在这样的心理下,她没有事先与对方沟通价格问题。
当天的直播热度很好,很多网友对这件翡翠吊坠讨论、问价。直播录屏中,杨某多次表示这件翡翠“要大七位数,半个八位数”,并对周姓熟客称,“但我给你谈了个很好的价格”。
杨某解释,她没有提前直接报价,除了想引流,还考虑到在『直播间』留个砍价空间。这类高额货品一般是留着悬念,意向客户直接与现场的助理保持联系,把链接挂出的瞬间,由这名顾客抢先完成支付。
杨某说,她下播之后才从助理的电脑中看到,这件翡翠被错标成26.8万元,周某已完成支付。“助理是新来的小朋友,工作人员给她268万的价格,她少看了一个0。她以为就是这个价格。”
考虑到当时已经深夜,同时这是一位打交道很长时间的熟客,杨某没有第一时间联系对方将事情讲清楚。第二天上午,她们约周某进『直播间』,但她表示2号可以。杨某想在直播中正式向她道歉,在所有网友面前讲清楚事情。
2023年4月2日晚,杨某在『直播间』讲述了标错价格情况,并向周某道歉。周某看了会直播就下线了,没回应。她们再次联系她道歉,希望她能高抬贵手,但周某拒绝,要求如期发货。她们给她寄了一个两万多元的檀香摆件赔礼道歉,被她拒收。周某表示这件吊坠是要送给朋友,她无法交代。
后续沟通期间,周某称这件吊坠原本是转卖给别人的,已经在4月1日(下单的次日)与别人签了合同,不交付的话周某会面临三倍货款的索赔。周某称,跟别人的合同是100多万价格。杨某觉得事情闹大了,以买卖合同产生重大误解为由起诉,要求解除与周某之间的网络销售合同关系。
杨某提供的通话录音中,周某表示店家把货品的图片、尺寸发给她之后,她交给其他朋友看,别人相中后,她“已经把货品许给对方了”。
“因为当时太忙,没有全程听直播内容。我后台跟你们确认了价格的,我还说这个价格(26.8万)确实超出我的预料。如果是我自己用的,我不会坚持。(不发货)我除了要赔别人,别人还觉得我不靠谱。”
2024年10月,周某向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杨某父女赔偿各项损失累计1522523.61元,以及相应利息。杨某称,涉事助理被罚扣1000元后主动离职了。
2025年8月11日,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对这起纠纷一审宣判。判决书显示,2023年3月31日周某在『直播间』下单,双方约定4月2日发货,4月3日晚上商家告知因标价错误拒绝交付翡翠吊坠,要求周某取消订单。双方针对《网络购物合同》诉讼期间,因涉案翡翠吊坠被原主人卖掉,无法进行鉴定,诉讼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