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平台向从业人员等变相收费 保护“小哥”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宣布,自10月1日起,『互联网』平台企业需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税务部门将严格查处个别平台借机向外卖员、快递员等各类“小哥”变相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互联网』平台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不得将涉税义务转嫁给平台内的从业人员,更不得以代扣代缴为借口额外收取费用。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指出,新规明确规定,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不需要纳税的,无需报送其收入信息,税负不会增加。
为了减轻平台内从业人员在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环节的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配套公告,明确对包括外卖员、快递员在内的平台内从业人员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来预扣预缴税款。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按照公告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实际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上各类“小哥”无需预扣税款。即便月收入高于6250元被暂时预扣了小额税款,在次年的年度汇算时,还可以申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等扣除项目,并依法申请退税。
公告还规定,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的服务收入,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等税费优惠政策,不需再按次申报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相关负责人强调,对于平台各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切实保护平台内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严查平台向从业人员等变相收费 保护“小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