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月的私教课程结束后,学员认为未达理想效果要求退费,健身公司则称已履约,双方为此闹上公堂。近日,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健身服务合同案,最终判决健身公司无须退还服务费。
“原本我是想着产后修复和塑形一下自己的身体。”王芳(化名)说。2024年7月1日,生完二胎7个月后,王芳经朋友介绍,在武汉的一家健身馆花费299元购买3节私教体验课。
“体验完毕后,我感觉不错。”之后,王芳又支付8299元购买48节私教课程,并与健身馆签订《健身私教协议》,课程内容包括产后康复、减脂和塑形。根据约定,课程为季卡(共45节),需在2024年7月22日至10月22日期间完成。
由于身体的原因,直到同年12月,王芳才将课程上完。“在此期间,我全程严格按教练要求进行训练、调整饮食。”王芳表示,在报名之前,其体重为66.5KG,而四个月之后,体重只降到了66.1KG。“也就是我4个月只瘦了8两。这明显没有达到我减脂的目标。”
在多次与健身馆交涉无果后,2025年3月,王芳将健身馆诉至汉阳区人民法院,诉请法院判令健身馆退还全额服务费。
对此,健身馆辩称,王芳已上完所有课程,但其在上课期间的上课频率并不高。并且,王芳体脂率、体重、肌肉含量等数据均有变化,确有健身效果。健身馆提供的数据表明,4个月的时间里,王芳的体脂率从36%.4降到了33%,肌肉涨了1.1公斤,内脏脂肪下降了两个等级,而腰围、臀围分别缩小了3厘米和4厘米。
健身馆认为,其公司不存在违约或服务瑕疵。王芳仅以数据未达其预期瘦身目标为由要求退费,缺乏法律依据。
经过开庭审理,汉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芳与健身馆签订的私教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健身馆按照约定,为王芳提供了51节私教课的服务。在提供服务期间,还对王芳的饮食、休息、身体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提醒与沟通。
王芳提交的《训练计划表》等证据,认为健身效果不佳,未达到预期效果,要求退还服务费。但该证据无法证明健身馆曾承诺“课程结束后必达该目标数据”。
法院认为,王芳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知晓减脂塑形是科学系统的过程,需饮食、锻炼、作息、个人体质等多方面配合,并非仅靠课程就能保证效果。协议签订后,健身馆已履行全部服务义务。王芳也无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违约,故依法驳回其退费诉求。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近些年,随着健身行业发展,私教课程纠纷频发。”承办法官提醒,一方面,健身场所需诚信经营,杜绝夸大或虚假宣传,提升服务质量;另一方面,消费者签订合同前应理性评估自身需求,避免盲目消费,同时注意留存合同、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权益受损时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