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是否应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本质是法律平等原则、儿童权益保护与婚姻伦理之间的碰撞。这一争议因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的遗产纠纷案(三名非婚生子女起诉婚生女宗馥莉)被推向公众视野,其核心矛盾可拆解为以下维度:
一、法律现状与立法逻辑
平等继承权的法理基础
《民法典》第1071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包括继承权。立法核心逻辑有三:
儿童无辜论:子女无法选择出身,不应为父母行为承担责任;
血缘责任不可切割:继承权基于血缘关系,而非父母婚姻状态;
国际趋势:德国、日本(2013年废除差别待遇)等大陆法系国家均采用平等继承原则。
遗嘱优先原则
被继承人可通过合法遗嘱排除非婚生子女继承权,但需为两类人保留必要份额:
未成年子女;
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子女。
二、公平性争议的核心焦点
反对观点:冲击婚姻制度与伦理
损害原配及婚生子女利益
夫妻共同财产中,非婚生子女可继承生父遗产份额(需先析出配偶50%财产)。
典型案例:宗庆后非婚生子女主张29.4%股权(估值200亿),若胜诉将稀释婚生女宗馥莉的控制权。
变相鼓励婚外情
公众质疑“平等继承权”降低出轨成本,挤压原配权益。如网友直言:“这等于鼓励男性♂️养外室”。
权利义务不对等
非婚生子女可继承财产,但无需承担家族责任(如赡养生父母的原配)。
支持观点:保护弱势群体与个体权利
非婚生子女的多元构成
主要群体并非“私生子”:包括未婚情侣子女(占比37%)、单身生育女性♀️子女、被隐瞒的“被小三”女性♀️子女等。
现实困境:若剥夺继承权,农村未婚先孕女性♀️、离异单亲母亲子女将陷入贫困。
平等权是文明社会基石
法律无法区分“道德瑕疵型”与“无辜型”非婚生子女,一刀切剥夺权利违背人权。如日本最高法院指出:“不允许因父母无婚姻关系使儿童处于不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