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唐与小钟恋爱两年多,准备谈婚论嫁。小钟父母见小唐家庭优渥,便向小唐提出88.8万元彩礼费。小唐很气愤,当场就要和小钟分手。
看到这条新闻,心里真不是滋味。两年感情,临门一脚却被88.8万彩礼拦路,这哪是谈婚论嫁,简直是商业谈判。从法律上看,索要彩礼本身不违法,但《民法典》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天价数字已远超表达诚意的范围内了,这种更像是把婚姻明码标价。如果因此导致分手,不仅伤了感情,还可能触碰法律红线的。
彩礼本是礼,重在情意而非金额。将它变成婚姻的“门槛价”,便就失去了祝福的本意,成了情感绑架。真正健康的婚姻,应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而不是用金钱衡量爱情的分量。别让传统习俗,异化了相守一生的初心啊。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及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之名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索要天价彩礼属违法行为。该行为将婚姻关系物质化,违背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法律规定与公序良俗,法律不予保护。
双方应基于自愿平等原则协商婚姻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