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嘉定警方根据线索抓获了一名侵犯著作权的犯罪嫌疑人常某。常某在其自建网站上利用自行设计的检索引擎,通过会员制收费或按次收费两种方式,向公众传播未取得著作权方授权的影视作品2000余部,非法获利220余万元。
警方调查发现,常某编写了检索引擎代码,用户可以在该网站搜索影视剧名称,获取与作品相关的大量网盘链接,并下载至自己的电子设备上播放观看。网站提供三种收费方式:一是包月或包年会员服务,价格分别为19.9元、29.9元和39.9元;二是支付119元成为永久会员;三是19.9元兑换169枚金币的充值服务,每下载一部影视作品需要10枚金币,约等于1元。讽刺的是,常某还在其网站的用户协议中承诺尊重和保护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如存在侵权内容会及时清除。
随后,民警在常某住处将其抓获,并现场查获了用于实施侵权行为的工具。经审讯,常某承认为了满足个人贪念,通过自行编写代码为用户提供未经著作权方授权的影视作品链接以供下载。初步统计显示,被侵权的各类电影、电视剧、网剧等涉案作品多达2000余部,常某借此非法牟利22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常某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