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正在考虑强制要求在当地运营的中国企业向欧洲公司转让技术,以提升欧盟产业竞争力。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中方支持中欧企业基于市场原则开展贸易投资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反对违反世贸组织规则强制技术转让,反对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反对以提升竞争力为名采取保护主义、歧视性做法。
知情人士透露,这些措施将适用于寻求进入汽车和电池等关键数字和制造业市场的企业,并要求这些企业在欧盟境内使用一定比例的商品或劳动力,增加产品价值。其他可能的选项包括强制成立合资企业。这些措施预计将于11月出台,虽然从技术上讲适用于所有非欧盟公司,但目标是防止中国制造业压倒欧洲工业,被视为欧盟“工业加速法案”提案的一部分。
欧盟贸易专员马罗什·谢夫乔维奇在丹麦霍森斯举行的欧盟贸易部长会议后表示,欧盟欢迎外国直接投资,前提是这些投资真正创造就业机会、增加价值并转移技术到欧洲。许多欧盟部长都提出了这些问题,现在需要委员会将其转化为具体的原则和提案。丹麦外交大臣拉斯穆森则称,欧盟应借鉴美国和中国的经验,在邀请中国投资时以技术转让为前提。
北京外国语大学区域与全球治理高等研究院教授崔洪建分析,欧盟的做法具有明确针对性,尤其是在『新能源』和数字经济等未来关键领域。通过设置技术转让门槛,一方面可以劝退一些不愿接受条件的企业,另一方面也可以强制补齐欧洲在这些领域的短板。他指出,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一种歧视性政策,属于单边主义行为,不符合中国的外商投资法和经济规律。
彭博社提到,这一高风险举措正值欧洲的关键时刻,针对中国的措施可能会引发强烈反弹,损害双方依然至关重要的贸易关系。崔洪建认为,如果实施这些措施,可能对中欧经贸合作产生多方面的影响。有些企业可能因不愿接受技术转让条件而退出欧洲市场,导致欧洲错失与它们合作发展的机遇;即便有些企业愿意付出技术转让代价进入欧洲市场,也可能为未来合作埋下隐患,因为这种合作并非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