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家属接到法院通知,江西景德镇“司机撞死一家三口案”经批准将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审限为2026年1月20日。法院表示这三个月中任何一天都有可能开庭审结案件。该案原定10月20日为最后审理期限,本次已是第三次经批准延长审理期限。
胡女士的代理律师兰和表示,法官称案件敏感、重大、复杂,具体原因未详细说明。对于这种后果严重、性质恶劣、影响巨大的案件,法院审慎的态度是可以理解的。家属希望案件尽快审结,正义早日伸张,毕竟负面情绪像巨石一样,多压一天痛苦一天。司法审判要综合考量天理、国法、人情等多维度,不能以简单复杂一维思考。遇难者家属遭遇深不见底的灾难,但依旧理智地选择相信国家司法,希望且坚信法院能依法做出合乎天理、国法、人情的判决。
2024年10月2日下午,受害人胡某、王某某抱着不满一岁的孩子前往父母家吃饭,一家三口从景德镇市昌江大道北侧过马路至南侧时,被一辆疾驰的车辆撞倒。事故发生后,胡女士从案件材料中了解到,廖某某超速行驶的原因是在车上与其女友发生争吵,泄愤开快车。
根据案件起诉书,2024年10月2日晚,被告人廖某某驾驶车辆沿景德镇市昌江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梨树园红绿灯路口,在等待红绿灯时,与同车朋友孙某发生口角,导致心情愤懑。绿灯亮起后,廖某某在限速40km/h路段超速行驶,将油门踩至100%加速连续14秒,车辆速度达128.96km/h。在此期间,孙某因车速太快感到害怕,劝说其开慢点,廖某某仍继续加速,最终撞上正在过马路的胡某一家三口。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涉事车辆碰撞前约2秒时行驶速度约为129km/h,碰撞前约0.4秒时行驶速度约为105km/h-109km/h。车辆转向系、制动系、行驶系及前照灯事故前均正常。数据表明,廖某某疑似因超速无法避让,碰撞前减速已于事无补。公诉方认为,因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被告人廖某宇的刑事责任。
儿子一家三口去世后,胡女士和爱人住进了儿子的婚房。胡女士表示,儿子和儿媳都是风华正茂的年纪,两人于2025年结婚,2023年10月孩子出生,原本是幸福美满的一家。事故发生时,孙子尚不满一岁,马上就要过周岁生日,他们还约好去拍全家福。家人离世已经195天,胡女士称,家属不接受任何赔偿,希望廖某某被判死刑立即执行,还一家三口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