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四川雅安石棉县某高速服务区内,一段“野人小孩”的视频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视频中,一名3岁左右的男童一丝不挂,身体黝黑,头发凌乱地趴在台阶上进食,爬行、跑动的姿态酷似犬类。旁边一名抱着婴儿的大人正在与其交流。这一幕让目击者感到震惊,随即向媒体报料并报警。
目击者补充道,孩子从一辆房车里爬出来,和家里的狗一起在前面走,爬行速度特别快,姿势跟狗几乎一样。这家人驾驶着高档房车,同行的还有父母和1岁多的婴儿。当有人想靠近孩子时,孩子父亲立刻做出禁止手势阻拦。
这段画面迅速引发网友热议,大家纷纷担忧孩子是否遭遇虐待或存在特殊情况。针对争议,四川当地警方很快作出回应。一位民警表示,此前已有群众报警,相邻公安机关已核查过情况,确认孩子始终由父母陪伴,不存在拐卖、虐待等违法犯罪行为。由于家庭生活习惯属于私人领域,警方暂无干涉依据,因此未再出警。
随着调查深入,孩子的家庭情况逐渐清晰。男孩父亲户籍在云南大理南涧彝族自治县某村落,母亲来自北京,一家四口此前在大理生活,近期正驾车旅居全国。南涧县相关部门核实后确认,该家庭经济条件并不贫困,不存在物理虐待孩子的情况。
对于孩子不穿衣服的问题,当地政府、妇联和警方曾多次上门劝说,但孩子父母坚持这是“自然教养”模式,称想让孩子亲近自然,加上当地天气炎热,便习惯让孩子赤身活动。不过,这种“极端自然”的养育方式仍引发广泛质疑。
有网友提出,3岁孩子正处于骨骼发育关键期,长期爬行可能影响肢体发育,且在公共场所赤身进食,卫生条件难以保障,严重威胁健康。更有人担忧,缺乏衣物保护、不接触同龄群体、不上幼儿园的生活状态,会阻碍孩子的社会性发展,违背正常成长规律。
从法律层面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监护人需保障未成年人的生活、健康与安全,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若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可能面临训诫、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甚至被撤销监护权的处罚。
目前,相关部门虽未认定其存在虐待行为,但这种“自然教养”是否触及监护失当的边界,仍待进一步评估。涉事家庭仍在旅居途中,对于外界的争议未作出回应。这场“教育自由”与“儿童权益”的碰撞,也让更多人开始思考:家庭教育的边界究竟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