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省份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 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国家医保局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致力于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该局推动各地医保部门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流程,确保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提升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自9月以来,江西、安徽、陕西等省份已陆续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辽宁和江苏也于近日宣布,将于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这一政策。预计到11月1日,全国将有25个省份(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涵盖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地。尚未完全实现的省份主要有北京、天津、湖南、广东、广西、贵州和新疆。目前,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的统筹区占比接近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