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一起较大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事故发生在2025年7月26日8时46分,地点位于甬莞高速汕尾陆河段西行K1267+760M处。一辆重型厢式货车追尾碰撞小型普通客车,导致4人死亡、2人受伤。死伤者为一辆小客车上的一家人。

据调查报告显示,7月26日8时45分30秒,赣DL5*重型厢式货车行驶至甬莞高速公路西行K1267+800M路段(从潮州往东莞方向),因前方事故导致车辆缓行,停在第三车道上。随后,由王某谭驾驶的贵DNC*小型普通客车(司乘人员共6人)停在赣DL5*货车后方,并开启双闪。8时46分3秒,白某驾驶的鲁BP0*重型厢式货车追尾碰撞贵DNC*小型客车,并碰刮停在第二车道上候行的豫K92*轻型封闭式货车后侧。这一连串碰撞导致贵DNC*小型普通客车车体变形,车上6名人员被困。
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遇难者包括王某谭的妻子、女儿及其姐姐和姐姐的儿子。王某谭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其儿子经治疗后已出院。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鲁BP0*重型厢式货车司机白某长时间从事道路运输工作,未能充分休息,在高速公路上未履行安全注意义务,行车过程中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遇事操作不当,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自7月24日16时至7月26日8时46分,白某仅休息了9小时35分钟。7月25日0时25分,白某曾因疲劳驾驶在福银高速公路进贤县路段碰刮护栏,报警处理后继续驾驶,直至此次事故发生。
白某的行为直接导致了此次事故的发生,对事故负有责任。他已于2025年7月28日被汕尾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青岛金嘉公司未与驾驶员白某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经常性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仅进行了岗前培训和一次集中培训。该公司通过微信群向驾驶员推送安全提醒,但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此外,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对于白某多次疲劳驾驶的行为未及时提醒纠正,也未在运输行为结束后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对其进行处理。调查报告建议由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