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山东莱芜一名46岁女子在出租屋内遭男友持刀杀害的案件受害者弟弟申先生表示,代理律师接到通知,该案件于11月7日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申女士来自莱芜区口镇街道,出生于1979年,与前夫育有一儿一女,其中女儿已成年,儿子今年9岁。2025年离婚后,她在家乡经营一家洗衣店,晚上也去火锅店打工。被告人裴某某出生于1976年,黑龙江人,其母亲在河北居住。

2023年7月,裴某某在洗衣店认识了申女士,并开始追求她。同年11月中旬,两人确立了情侣关系并同居生活。2024年春节,裴某某见了女方父母,随后带着申女士前往河北居住地,与男方家长见面。

起初裴某某对申女士很好,但后来两人的关系出现了问题。2025年4月12日上午9时左右,申先生接到姐姐租住房屋的房东电话,得知姐姐被杀害的消息,他赶到现场后感到震惊和悲痛。

根据检方起诉书,2025年4月11日晚7时许,裴某某和申女士从天津返回位于济南市莱芜区口镇街道办事处下水河村的租房处,因琐事在客厅发生争执。裴某某用水果刀捅刺申女士数刀,致其受伤。申女士抢夺水果刀时,二人手部均受伤。经法医学鉴定,申女士系右胸部锐器创致肝脏破裂大失血死亡,右侧血气胸加速了她的死亡过程。申女士身上有十多处刀伤。
裴某某在租房处自杀未果后逃离,于次日凌晨零时40分许到河北省文安县公安局左各庄派出所投案。案发后,裴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并于2025年4月23日被逮捕。案件由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裴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之后报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诉机关认为,裴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后果严重,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申先生表示,家属希望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并且不接受任何其他刑事判罚。自案发以来,被告人方没有与家属联系,也没有见过面,家属不会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