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时代,网络谣言已成为威胁社会秩序与公众信任的隐患。一些自媒体博主通过刻意的场景设计和脚本化的角色演绎,制造“视觉冲击”以博取网民关注,最终实现引流带货、非法牟利的目的。
近日,贵州毕节网警发现某自媒体博主视频直播称“施老七拿钱赎人”。画面显示两名男子驾车捆绑、挟持一名女子,并扬言将其贩卖至境外实施器官贩卖。该视频引发部分网民恐慌,甚至有人报警。

随后,该账号与网民“施老七”账号连麦,公开喊话线下见面实施暴力,误导网民关注,进一步加剧了不良影响。经调查,涉事四人之间并无实质矛盾纠纷。“绑架”“贩卖器官”等内容实为四人为博取流量、方便直播带货而故意摆拍制造恐慌,属于虚假信息。
该直播内容迅速传播,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目前,违法行为人施某某、陶某、明某、张某某等四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