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法院近日对一桩因家庭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因扇伤妻子胡某致其轻伤二级,被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25年1月23日晚8点左右,被害人胡某给丈夫陈某打电话要求接她回家,但陈某未接电话,导致胡某生气自行回家。双方因此产生矛盾,在家中卧室内争吵过程中,胡某先扇了陈某一耳光,随后陈某还手并用右手打了胡某左侧脸部一巴掌。之后,胡某继续与陈某争执,直到胡某姐姐出面劝阻,陈某才离开家。
事后,胡某因耳鸣去医院检查,发现左侧耳膜穿孔。经鉴定,胡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公诉机关认为,陈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庭审中,陈某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辩护人提出此案是家庭纠纷引起,且胡某先动手,认为陈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过当,请求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然而,法院查明陈某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条件,因此不予采纳该辩护意见。
法院认定陈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具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同时鉴于他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后,法院最终决定判处陈某拘役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