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去年7月他在郑州的一家银行中牟白沙支行取钱后,在银行门口遭遇抢劫。歹徒持枪袭击,两人在银行门口缠斗接近20分钟,而银行工作人员和保安却无动于衷。最终歹徒逃离现场,该网友面部受重伤,一只眼睛失明。
倪先生回忆说,当时他刚走出银行大门几米,便遇到一名歹徒持枪冲上来袭击。歹徒试图抢走他手中的装有钱的箱子,但倪先生奋力抵抗,与歹徒缠斗了二十多分钟。歹徒见实在抢不过就逃跑了。倪先生提到,在他与歹徒缠斗期间,瞥见银行工作人员和保安站在门口,既不上前帮忙也不报警。
今年2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歹徒被判死缓。歹徒在法庭上承认自己在银行门口蹲点多日才等到倪先生,并且对全部罪行供认不讳,没有提出上诉。
涉事银行中牟县支行回应称,事件发生于2024年7月2日。监控显示,倪先生于当天11时46分在中牟白沙支行办理业务后,在网点西侧约25米处遭遇歹徒抢劫。歹徒作案后骑摩托车向东逃离。由于视线被车辆遮挡,银行保安及工作人员未马上发现抢劫过程。11时54分,银行工作人员拨打110报警并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救护车与警方随后赶到现场,将倪先生送医救治,歹徒也在当日下午被警方抓获。目前该案已判决。
事件发生后,银行表示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案件调查。相关负责人多次探望倪先生并进行慰问。银行支持倪先生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并承诺将持续强化网点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客户人身及财产安全。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银行作为经营性场所,对场所内及其周边一定范围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未尽到义务导致储户受损,银行具有一定过错,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