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高等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超千万港元的纠纷。据港媒报道,『张柏芝』被前经理人余毓兴及其公司起诉,指控她在收取逾4000万港元(约人民币3633万)的预支片酬后没有履行多部电影及经纪合约,因此向她追讨至少1276万港元(约人民币1159万),并要求她交代相关收入账目。案件日前开审,双方就合约性质、资金往来与合作关系展开激烈交锋。

原告方强调,这笔巨额预支片酬基于『张柏芝』承诺拍摄多部电影,并同意由他们担任其独家经理人。但她在收款后没有履行承诺,构成严重违约,因此要求她归还部分预付款并赔偿损失。辩方则强烈质疑合约的真实性,称涉案的“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是伪造文件,合同上的签名并非『张柏芝』本人签署,并反指原告有“伪造文件”的嫌疑。

12月8日,『张柏芝』于早上约8时半抵达高等法院。她身穿大衣、戴口罩和太阳眼镜👓,在场记者说早安后,她在助手的陪同下进入法庭。庭审中,原告代表的大律师就『张柏芝』两份法庭声明文件内容的差异展开盘问,双方在庭上针锋相对。面对原告律师的“追击”,『张柏芝』情绪显得激动,多次以强硬的语气回答“不记得”。她时常反驳对方的问题,有时甚至答非所问。法官不得不出言制止,要求『张柏芝』专心听清楚对方的问题,并明确指示她不需要反问,只需回答同意或不同意。对此,『张柏芝』礼貌地回答“明白”。关于合同问题,『张柏芝』多次强调,所有关于合同的事务都是由她的私人助手兼经理人周静仪处理的。
在原告方律师对案件细节的反复盘问下,『张柏芝』终于按捺不住情绪,声泪俱下地大声喊道:“我两天没睡觉,对我很不公平,媒体给我很大压力,所有东西都是假的。”法官立即对『张柏芝』进行安抚,并指出她经常出现答非所问的情况。为了确保她理解问题,律师会重复提问。法官询问她“可否继续?”对此,『张柏芝』回答:“可以。”
2024年6月1日,『张柏芝』前经纪人余毓兴发售新歌《以犬之名》,在宣传作品时,他接受了媒体访问,其中提到“『张柏芝』当初不惜自认是一条狗,以博取他的同情和信任,没想到拿签约金后,『张柏芝』不按照合约拍戏。”不过早在2025年,『张柏芝』方面就曾否认余毓兴的说辞。对此『张柏芝』工作室发布声明回应,称余毓兴歌曲及相关言论均为虚假,严重不实,『张柏芝』已委托律师对侵权行为进行起诉。此外,余毓兴还曾在2014年伪造公章以『张柏芝』经纪人名义擅自对外签约,『张柏芝』已就该行为发出律师函。
『张柏芝』,1980年5月24日出生中国香港,毕业于澳大利亚Rmit Holmes College,是中国香港女演员、歌手。代表作品包括《喜剧之王》《河东狮吼》《星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