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女士在重庆江北区生活,2025年9月24日,她发现放置在自己私家车位后的私人储物柜上的纸箱及箱内鞋子丢失。通过小区监控排查,她发现是两位老人黄某和向某拿走了纸箱。杜女士多次与他们沟通,希望返还纸箱,但未果。于是,她向江北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9月29日,江北区法院立案,并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杜女士要求两位老人立即返还侵占的纸箱,若无法偿还则赔偿0.2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两位老人承认拿了杜女士的纸箱,且纸箱已不在,愿意支付0.2元赔偿。
法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两老人承认杜女士的诉讼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2025年12月16日,江北区法院判决两位老人赔偿杜女士损失0.2元,案件受理费20元由两位老人负担。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财产辩护研究中心主任胡磊律师表示,这份判决虽然标的额很小,但它触及了法治社会最基础的问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应得到保护,无论数额大小。这份判决将《民法典》关于拾得遗失物的规定落到了实处,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无论财产价值多少,侵占就是侵占,必须承担责任。这种严格适用法律的做法,正是全面依法治国在基层司法中的具体体现。
这类诉讼不仅有意义,而且很有必要。它看起来是小事,实际上是在一点点夯实法治基础,让每一个公民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力量。长远来看,这样的案件越多,我们距离真正的法治社会就越近。
这起0.2元的遗失物纠纷如果双方在拾到物品之初就能通过诚实沟通解决,或者社区、物业、居委会出面协调,很多时候就不需要走到诉讼这一步。现实中,不少类似的小矛盾往往源于沟通不畅、信任缺失,如果基层调解组织能更主动、更专业地介入,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作用,很多纠纷完全可以在诉前就化解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