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公布了《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旨在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弘扬公正担当的“吹哨人”文化。根据新规定,奖金最高可达100万元。
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资本市场举报制度建设,并对完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举报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随着证监会持续释放强监管信号,并将有奖举报条款正式写入《证券法》和《期货和衍生品法》,社会各界纷纷建议加大有奖举报力度以打击违法行为。为落实中央要求、回应市场关切,有必要对《奖励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
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30日,证监会与财政部就“吹哨人”奖励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178条意见建议。各方普遍认为修订出台“吹哨人”奖励规定有利于激励提供违法线索,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促进高质量发展。
《奖励规定》明确了“吹哨人”的定义,即了解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情况、掌握线索及证据,愿意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担当责任,主动向中国证监会提供违法行为线索的单位或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提供涉嫌证券期货违法行为线索,提倡实名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
此外,《奖励规定》还强调了对“吹哨人”的保护机制。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匿名管理,因核实情况、实施奖励而联系“吹哨人”时,需履行登记手续。严格规范收集处理内部知情人员个人信息。禁止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行为,包括暴力、胁迫、诽谤、泄露个人隐私等手段。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服务机构等如打击报复“吹哨人”,将依法依规处理,合规风控、督察稽核人员参与的,从重处理。
在奖励条件方面,《奖励规定》明确严重破坏证券期货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纳入奖励范围。可奖励案件条件从罚没款金额1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符合条件的匿名“吹哨人”以及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吹哨人”也可获得奖励。同时补充了奖励消极条件,明确撤回线索或妨碍、阻碍违法行为查处的不予奖励。
《奖励规定》大幅提高了奖励标准,奖金比例由案件罚没款金额1%提升至3%,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提升至50万元。对于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案件,每案奖金上限统一提升至100万元。
《奖励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奖励启动程序。证监会根据奖励案件数量、奖励金额测算情况和当年部门预算情况批次实施“吹哨人”奖励工作。启动奖励程序后,证监会公布拟奖励案件名单、奖励时间安排、确认登记程序等,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办理相关工作。明确“吹哨人”登记确认期限为3个月,奖励资金纳入证监会部门预算。为激励及时提供重大违法线索,在案件罚没款入库金额能够覆盖奖励金额后启动奖励程序,一起案件奖励一次,案件奖金总额不超过罚没款实际收缴金额。
《奖励规定》还严格规范了办理要求,明确依法秉公处理,分级负责办理,严格保密信息,充分保护“吹哨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原则。设立专门机制,线索处理单位可征得内部知情人员同意后请其协助核查。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和线索处理方式。“吹哨人”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查询线索处理程序性信息,线索处理单位不另行答复或告知线索处理信息。
《奖励规定》还加强了对线索处理履职不力的追责问责机制建设。规定线索处理单位工作人员对“吹哨人”提供的重大违法行为线索,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影响查处工作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作出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